1. 报修维修是对巡检报修、保养报修及事故报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和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件等,使无负压供水设备的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规定的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 报修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频恒压供水设备报修后应根据设备的报修情况编制维修计划及安排工作进程,或根据《二次供水应急预案》组织抢修。 2) 对巡检及保养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或报修;对影响正常供水的设备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修理、更换、调试等应适时进行,尽可能缩小影响面。 3) 设备维修时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必要时应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3. 对于变频供水设备老化、运行状况不良、性能指标落后等无法通过维修解决的设备故障,应选用新产品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的技术要求见《二次供水设备(施)更新改造管理规程》。
下一条:变频供水设备巡检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