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巡检要求
1. 每月1次对无负压供水设备电动机进行巡检(与水泵、电控柜同步进行),并做好巡检记录。在发生事故恢复运行后应增加巡检次数。
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电动机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报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报修故障的轻重、缓急程度列出维修计划进行维修,或根据《二次供水应急预案》作抢修处理。
3.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外壳以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
4. 电动机运行时要保证相位正确,接触良好,无灼伤、氧化过热痕迹,运转正常。
5. 电动机除启动过程外,运行电流不应超过下表规定额定值。
电动机运行电流
|
冷却空气(进风)温度℃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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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运行电流(A)相当额定电流I的倍数 |
1.085 |
1.050 |
1.000 |
0.950 |
0.900 |
0.850 |
6. 电动机应在额定频率及额定电压条件下运行。额定电压在±5%范围内变动;或电压在额定电压时,频率在±5%范围内变动,其输出功率不变。 7. 供水设备备用电动机要按其所处环境不同制定合理的防潮日期,一般为每月1次防潮运行。超过防潮期限的电动机在投入运行前,应作绝缘检测。测试项目按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执行。 8. 无负压供水设备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自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因电源失压引起跳闸可重新启动(有特殊技术要求者除外)。
巡检步骤 1. 观察电动机外体,设备铭牌以及有关标志应清楚醒目。 2. 电动机运行时,聆听电动机和各接触部件的声音有无异常;嗅感是否有异味发出。 3. 电动机运行时,用手触摸电动机外体,感受电动机各部件振动及轴向窜动的变化状况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4. 电动机运行时,观察监测供水设备电动机温度的温度计读数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或凭经验用手触摸电动机外壳,接触时手能连续几秒停留不感觉烫为温度正常(无温度计情况下)。 5. 电动机运行时,用手触摸轴承外体,接触时手能连续几秒停留不感觉烫为温度正常。 6. 观察轴承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如发现缺油或断油应及时补充润滑油,保证油位正常。如发现油色变化,应及时换用新油。 7. 观察电动机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