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既能减少净水、输水环节的投入,又能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是最为经济高效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但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不断加快,水源地的治理也绝非易事。建立无塔供水器水源地水质与保护情况公开机制,利用社会舆论手段及公示制度保护水源地及原水水质将成为促进供水事业进步的又一手段。
水源水质恶化是阻碍我国供水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监测结果显示,395个集中式无塔供水设备饮用水源地,达标水量占取水总量的八成不到,水源地取出的水量近24%不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
水源地信息公开机制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水源恶化的现状,却可以对水源水质改善及水源地保护起到推动作用,近日公布的《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明确要求,实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无塔供水水源水质状况,接受公众监督。伴随着政策的推进完善,“十二五”期间会有更多的省市地区走上水源地信息公开的道路。